请各教研室12月8日之前将登记表报送院办公室。
各基层分工会:
为进一步开展送温暖活动,校工会决定在元旦前夕继续开展慰问困难职工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参照有关文件精神,本次活动限于学校全民所有制在岗职工。
一、困难职工条件
1、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。
2、家庭因遇到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。
二、评定办法
1、严格按照困难条件评定,不限名额,要实事求是,采取个人申报,所在单位(部门)工会核准、同意,经校工会审定后,视困难程度, 发给困难职工慰问金、慰问品。
2、认真填写困难职工登记表,包括困难职工人口、收入及困难情况等。
三、要求
1、各基层工会要认真深入了解困难职工的生活情况,掌握困难程度,有针对性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,并向同级党委汇报情况。
2、请各分工会于12月11日前将困难职工登记表报到校工会帮扶中心(914室)。
联 系 人:穆书刚 陈田富
联系电话:85168745 85168802
校 工 会
2009年11月9日
附件:困难职工登记表
附件1